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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7浏览次数:
144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4号)规定,现将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以下简称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3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4年4月20日为截止日期。
根 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 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2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 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4月20日 9:00-4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4月20日11:00-4月25日16:00
报名网址:www.rsks.sdrs.gov.cn(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应 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 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 聘。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4年4月20日11:00-4月25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4年4月20日11:00- 4月26日16:00
通 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4年5月20日 9:00-5月24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 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四) 资格审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 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 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 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 30%和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4年5月25日 上午 9:00-11:30
(二)面试
面 试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 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 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 定。
面 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 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进入考核体检范围。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 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五、考核体检
按 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招聘单位或其主 管部门应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核也可先组织体检。体检原则上应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 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 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核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 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核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 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 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 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 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省属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省属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2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应 聘 须 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学位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4年4月20日前取得,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4.“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通知》、《简章》及本须知中提到的“应届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应届毕业的学生。
5.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4年4月2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6.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7.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8.岗位条件中“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两年及以上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等要求的“两年”如何计算?
截止2014年4月20日,应聘人员的工作时间足年足月累计达到两年及以上。
9.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并且与进入面试后资格审核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
10.岗位性质栏里的字母分别代表的含义?
A代表综合类,B代表医疗类,C代表药学类,D代表检验类,E代表中医类,F代表护理类,G代表教育类。
1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的人员,含2012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1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吗?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13.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4月20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14.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15.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内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岗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岗位。
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16.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
17.填报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通知》、《简章》及本须知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18.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终身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9.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提出放弃的如何处理?
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0.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省属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