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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学院中文系与聊城大学文学院联合举办教育硕士专业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1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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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通知》(学位办1996-25号)指出:要“逐步使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成为普通中学专任教师或中小学管理人员的任职和担任较高职务的资格条件之一”。2008年9月22日,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对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措施提出明确要求。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已成为中小学教师和管理人员学位提升、职务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之一。

2009年,滨州学院中文系和聊城大学文学院联合举办“学科教学·语文专业方向”教育硕士。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学士学位、3年以上基础教育工作经历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的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2、只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未获得学士学位者,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具有中学一级(或相当的)教师职务。

二、报名办法、时间及地点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办法。

1、网上报名:凡符合条件者请填写《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网址:http://yisc.lcu.edu.cn),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后,方可报名。

2、网报时间:约在7月中旬左右

3、资格审查: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持3份资格审查表和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中学一级或相当的教师职务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聊城大学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由滨州学院中文系统一办理),资格审查合格者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报名信息

4、现场报名时间:约在7月下旬山东省考生须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就近报名点办理交费和图像采集等报名手续(可登陆山东省学位办网站查询)。

5、报名费:以国家规定为准。具体事宜请考生登录聊城大学研究生处网页查询。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约在10月下旬左右具体时间请考生登陆聊城大学研究生处网页查询;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及科目

入学考试方式为全国联考。

考试科目为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和政治理论五门,其中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为统考科目全国统一命题、评卷;专业课和政治理论由聊城大学自行命题、评卷;其中政治理论课考试安排在复试中进行

五、复试、录取

初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录取分数线及复试基本要求由聊城大学自行确定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入学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课程学习及管理

课程学习执行教育硕士各学科方向参考性培养方案,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

培养方式:在职兼读。课程学习主要安排在节假日,考生平时在原单位结合本职工作进行研究性实践和撰写学位论文。

七、学位授予

考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完成论文写作后可向我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八、学习费用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费用包括学费,课程学习考试费,学位论文指导、答辩和学位授予管理费等,全部学费为12000元(不包括教材费、资料费、住宿费等)。

九、招生人数

滨州学院中文系教学点30人

十、学习地点

滨州学院中文系

十一、复习资料

教育学、心理学: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英语:使用《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及指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写,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十二、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滨州学院中文系(校内2号教学楼409室)邮编:256603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43-3196091  1390649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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