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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关于开展“冬季安全防护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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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

各教研室、实验室、学生科及全体教职工:

为确保我院教学、科研活动正常开展,不断提高全院师生员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防范能力,预防遏制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加强平安校园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全院师生员工开展“冬季安全防护月”(简称“冬防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防火防诈防事故,平平安安过冬天。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15日—12月15日

三、活动内容

(一)召开一次全员教职工及学生安全工作专题会议。11月16日,学院召开“冬季安全防护月”宣传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冬防月”活动;会后,各教研室负责人要组织召开一次本教研室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制定落实开展“冬防月”活动的具体措施;学生科要利用适当时间,召开各班班干部参加的“冬防月”活动专题会议,研究指定活动方案,独立自主地开展一系列活动。

(二)培养一名学生义务消防员。学生科要在2021级各班级中确定一名学生义务消防员,定期开展和参与消防培训,确保能够熟知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协助二级学院做好各项学生消防安全工作。及时通知学生义务消防员加入学校“21级学生义务消防员”QQ群(群号:891333126),以便今后开展消防培训等工作。

(三)召开一次学生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各班班主任要利用班会时间,召开一次学生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学习防火、防诈骗、防事故知识,提高防范意识,增强防范能力

(四)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教研室、实验室及学生科,要结合《滨州学院风险防控和舆情研判预警通报》2021年第5号和第6号文件要求,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确定责任人,实行清单式管理,能整改的要在最短时间内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要采取有效措施,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确保消防安全。保卫处将加大巡查和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总责,要把安全防范工作的重点放在预防上,认真分析研究本部门冬季安全防护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冬防月”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全面抓好“冬防月”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本着“预防为主、宣传先行”的工作方针,拓展宣传渠道,利用多种载体,将安全宣传工作做细做实,切实营造人人参与冬季安全防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事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安全稳定。各教研室、实验室、学生科要把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防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滨州学院2021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学院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人文学院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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